2004年9月3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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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徐虎”遭遇折迁官司
  他,55岁,每天奔波在嘉兴的各个角落,从这户人家到那户人家,那股修修弄弄的劲道似乎永远都使不完。“全国社区先进志愿者”,是他不久前刚得到的荣誉;“嘉兴徐虎”,是嘉兴人给他的亲切称呼。
  就是这位挺有名气的好心人,不久前被当地房管部门告上了法庭。他一次次地向各有关部门反映、对各方媒体叫屈,他说只想讨回公道——一个普通公民应享有的权利。背着心爱的工具箱,他急匆匆地赶到了约定地点。从和蔼的脸庞和挺直的腰板上,记者几乎看不出他的年纪;除了说到气愤伤心处,他总是面带微笑,更加显得年轻。话说了一半,他突然提议:“房间里光线挺好的,把日光灯关了吧,别浪费电了。”可这房间的电费不是他来付的……
    
  不是自我感觉好,以为“没了我天就塌了”;我只是觉得这样能给我和我帮助的人带来快乐、街道也有了荣誉,有什么不好呢?
  我父母年轻时划着小船来了嘉兴,在这里开了个竹行谋生。1983年父亲过世,按他的遗愿,他的骨灰被埋在了第二故乡嘉兴。父亲留下的遗产中有一笔钱,我继承后开了塑料印刷厂和做保暖鞋的厂。但因为没有经商头脑和经验,货发出了却收不到钱,不久,两家厂就倒闭了。
  于是,我安下心来拾起了修理工具,为邻居修修电风扇、半导体收音机什么的。因为以前在上海工作的时候我就有手艺,所以干得得心应手。
  大概七八年前,政府有了“小区建设、社区服务”的政策,号召有一技之长的人为大家多做贡献,我们居委会就成立了全市第一个社区服务中心。我第一个报了名,而且还和街道的领导说:“上海有个中央商场,老百姓破了坏了的东西,无论是拖鞋还是钢琴,‘一条龙’服务后,出来的样样都好了。我们能不能也搞成那个模式?”领导说:“你和我们想到一起了。”我很高兴,但要搞成那样需要房子,我没有。领导见我犯了难,就在街道给我找了间房子,还在开业的那天亲自去挂了牌,给服务中心很大的“面子”。
  社区服务中心红红火火地开张了,而且人气很旺。我尽心尽力地对待每个来修东西的人,每次也只收适量的钱,零件成本费和维持服务中心的相应费用等,比外面其他地方便宜许多。还有,看看我名片的反面——“为残疾人、孤寡老人、烈军属无偿提供服务”,我觉得为他们服务是应该的、光荣的。这在全市应该也是第一个吧。
  人气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在门口摆了个打气筒,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这“免费打气”的牌子在全市可能也是我们这里最先有的。其实打气筒前前后后被偷了3把,但我仍然坚持。为这事,当时电视台、报社都有记者来采访过,这大概也是我第一次在媒体上露脸吧。
  一年后我就得了社区服务的一等奖,还记得奖品是一条羊毛毯,好激动,因为劳动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当时我就抱定一个信念,我要一直干下去,一直为大家服务下去!
  干得正好时,服务中心那间房要拆迁了,于是搬了。但环境变了服务一直没变,我还拓宽了服务的范围——不仅仅给自己街道的服务,好多其他街道的居民慕名打来电话,我也都会上门服务。最远一次好像还去了苏州,帮人家修了一只34英寸的大彩电。现在我每年都要跑两三千户人家,算算平均一天有近10家,整个嘉兴跑遍好几回了。海宁、平湖那边也有人请我去修。
  去年开始,我们市里提出为老百姓“办十件实事”,其中就提到创办社区服务中心的事。当时我又是第一个去报了名,光荣地成为其中一员。
  我们全市的社区服务中心热线是96345。也许是我的名字在新闻媒体上出现得比较多吧,经常有人在电话里点名要我去修。可很多时候我的行程排得满满的,根本插不进去,只能抱歉地跟人家讲再等等。很多人都愿意等我,这让我很感动。
  一旦上门服务了,我几乎不喝人家一口水、不抽一根烟,我总觉得把事情早点做好人家就好早点回到正常的生活,不该打扰他们。有时只是很小的毛病,也不用更换什么零件,我修好了就走。好多人还不理解,说那钱呢?我就说,没换零件,不用。可人家说,你的服务费总要吧?我也不收。最后人家没办法了,知道我是骑摩托车来的,就说汽油费总应该付的。可我还是不收的。好多人都很惊讶,当然也很尊重我,还有些人就打电话到报社、电视台去表扬我了。其实呀,我真认为这些很正常很应该的。
  有一家报纸的记者还帮着我统计过,在我2000多次的修理中,无偿服务占了近400次。我当时就说了一句,我没想赚多大的钱,只想通过自己的努力给大家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这些年来,技术比赛的奖项、先进人员的荣誉,我真拿了不少,有厚厚一叠荣誉证书。我觉得自己只做了应该做的事情,但政府给了我很高的荣誉,老百姓给了我很好的口碑,媒体也给了我很多的关注,所以我一直对整个社会心存感激。
  突如其来的拆迁打破了平静的生活,难道我们的房子就这样被卡在了一户还是两户的争议中吗?我们终于还是去领了离婚证,看着它,心里很酸,但一想到这样就能对得起“前妻”的工龄,我不在乎了。
  工作繁忙,但家里一直和和美美的。原本以为可以这样一直平静地生活下去,可是去年开始,一切都起了变化,不仅不再平静,还让我陷入了平生第一场官司。
  事情要从拆迁说起。1989年,我和我老婆(就是在这场纷争中已经不得已变成“前妻”了,可我还是习惯叫她老婆)结婚后搬到了现在住的地方。老房子,面积不大,卫生间和厨房都是自己隔出来的,一家三代住一起。我们在这条街上一住就是10多年,的确有感情了。
  去年6月29日,市城投公司发布了房子要拆迁的公告。当然,有个情况,因为我们住的房子是民清建筑,要保留不拆,只是不能再住人了。当时想想真是舍不得呀,这么多年了,可政府的拆迁政策我们还是应该积极响应的。7月2日,我们就把与拆迁有关的证明材料、房卡资料等全部交到了拆迁办,房管部门也出了收条和拆迁估价的登记号。我们甚至已经在另一处租好了房子,房钱也付了,就等着老婆凭工龄享受到房改政策后,好搬到另一处去。没想到事情远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简单。从那以后,我们就一直在家等通知,可一连几天、几个星期都没有消息。我们就再去问,得到的答复却总是“慢慢来,会解决的”。眼看周围邻居纷纷搬走了,我家还是没说法。又过了几个星期,再去问时,房管部门说我已经在上海享受过了房改,老婆和我算一户人家的,就不能在嘉兴再享受了。
  可事情并不是这样的。我的确是上海户口,但却没用原有的9年工龄在那里享受过房改政策。真实情况是,解放前我家有一些房产留在上海,是由我哥哥继承的。但哥哥一直不在上海,而我的户口是在上海的,所以哥哥就委托我全权代办相关手续,后来产权证上的名字也是我的。上世纪90年代规范私房的时候,上海那边考虑到多种因素,而且我家原来的房产面积也的确比较大,直接适用那些政策就太不公平了(因为按政策分得的面积会很小),就把我的9年工龄也计算进去作了“灵活处理”,得以换到了一套当时算挺大的私房和一笔估价费差额。
  那时我老婆也确实从嘉兴打了很多证明,以证明我们是夫妻、证明她有17年工龄等,好享受相应的房改工龄补贴。但把这些拿到上海后才发现,按照上海1994年19号文件《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的对象,应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其同住成年人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她属于外地户籍,在上海不享受任何工龄待遇。所以她的工龄一点也没派上用场。
  起先我想,房管部门也许是对那段过程有了误会,才不让我们在这次拆迁中享受政策,只要证明清楚了就没事了。于是,我开始为了澄清事实四处奔波。我三番五次地到上海的相关部门打证明,又把老底子的发票到上世纪90年代办理出来的房产证全部找了出来。可要让我老婆在嘉兴凭工龄享受房改政策的事情还是没有着落。
  你看,光过程我就写了3张多纸,记录了每一次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时间、人物和情况。每一次我都充满希望地去,回来后充满希望地等,需要有什么证明材料我都不遗余力去打来。说实话,大多数部门和官员都很热心地帮我看情况,但问题就是一直没解决。
  记得在一次市长接待日,建设局的相关领导还特地仔细地问过我几个问题,我也认真答了,他们也认真记下了,准备交相关工作人员去办理。这段对话我也记下来了:
  “你爱人是不是本市的常住户口?”——“是的。”
  “你爱人工作了几年了?”——“17年。”
  “你们住的房子是公房还是私房?”——“是房管所的房子。”
  “你们每个月都交清房租吗?是否欠费?”——“每个季度都交清,从不欠费。”
  “你们现在住的房子与隔壁邻居的拆迁有纠纷吗?”——“隔壁邻居都已搬走了,从无纠纷。”
  “你们住的房子有多少面积?几人住?”——“34.62平方米,3人住。岳母前不久去世了。”
  看来,情况已经很明确了,但我们的政策仍然迟迟没有落实,我们的搬迁腾房也就只能搁置下来。
  在一次次的询问中,我被再三告知,按照嘉兴的房改政策,如果同一户中的一人已经享受过房改政策,另一人就不能享受了。可现实是:我是上海户口,在上海那间房的户口本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而在嘉兴,我老婆、岳母以及我的女儿,3人有同一本户口本,就在要拆迁的这个地方。我就有个疑问了,一户的含义究竟是以夫妻关系的存在为一户呢,还是按照我国户籍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居民户口簿的登记为一户?我请教过一些律师后坚持认为,一户的概念应指后者,我是上海的户口本,我老婆是嘉兴的户口本,就应该是两户。可房管部门坚持认为是前者的含义。
  难道我们的房子就这样被卡在一户还是两户的争议中吗?我和老婆痛苦不堪,她也是整日以泪洗面,想想若真的就让17年的工龄付诸东流有多心痛啊!
  这时,房管部门有位“高人”给了我们指点——离婚!这样,我和老婆就是“两户”了。我当时根本没想清楚这有没有道理,也没仔细咨询这样是不是真的就能解决问题,只觉得我们已经被逼得走投无路了,有一线希望也要坚持下去,我太想为她讨回公道了……
  说心里话,当时我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和老婆相处了那么些年,感情很好,还有个可爱的女儿,为什么到老了还要这样?她也哭得不行,我还安慰她,只要感情好,没什么可怕的。要知道,那时我刚刚得到“全国社区先进志愿者”的称号,原本正想用这个称号好好谢谢她这么多年来的支持呢,可是……
  我们终于还是去领了离婚证,看着它,心里很酸,但一想到这样就能对得起“前妻”的工龄,我不在乎了。于是,我搬到了姐姐家住下,她们祖孙仨还在原地相依为命。我也照常每天早出晚归热情服务,只是心有点凉凉的。
  我们就这样满怀期望地等待着……
  前天,我收到了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房管处撤诉了!现在他们一直很积极主动地为我办理这件事,相信不久,我的“前妻”就能享受她该享受的权利了。
  可就在今年的7月21日,我们等来了一件东西,一件让我们吓了一大跳的东西——法院传票。我们被房管处告上了法庭,为的是让我们腾退房屋。诉状中说,我“前妻”现在住的房屋属于市政府危房改造范围,房管处所代管的这一带公房都应收回。“根据直管公房的规定,被告居住的原告代管公房应予腾退,但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没有结果。”
  一辈子老老实实做人,第一次看见这种东西,我们吓得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好赶紧找律师。
  这期间,我还给我们的副市长写了封信,把我的情况我的苦处都告诉了他。而且,我真的很想不通,明明我们有理的事却让“前妻”生平第一次当了被告。据说,副市长很重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但是诉讼程序还在继续。开庭的时候,针对诉状,我为自己据理力争。首先,我指出了诉状上几点不实的地方——我在上海的房子是私房而不是国有公房;我和“前妻”是两户而不是一户;我们早在1987年就搬进了这处房子,而不是诉状中说的2001年;还有房管处也没有与我们协商。
  我出示了能出示的所有证据,响亮地反驳,响亮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也感谢法院,让我有个为自己辩解的地方。
  那天,房管处的代理律师说,我们的离婚证是今年7月22日办出来的,而他们起诉的时间是5月16日,那时我们还没离婚,所以还是“一户”。也就是说,让我们那么痛苦的离婚居然对解决问题一点也帮不上忙!他们还表示很理解我们,但这属于上海和嘉兴两个地方政策间的冲突,坚持在嘉兴的直管公房还应该实行嘉兴的规定。
  天哪!我为什么要离婚?无论嘉兴和上海的政策有没有冲突,但都不应该影响我们作为一个公民应享受的基本权利呀!
  我想这么多年来自己一直尽心地做着工作,也得到了大家的肯定。曾有领导视察工作来过我家,很惊讶我的住房条件那么差,也问了我,想要帮我换一个环境。那时我总是想,别人能住的我也能住,不能因为自己的背景比较特殊、拿了些荣誉就要和别人不一样。我和家人一直快乐地住着,从没提过什么非分的要求,难道最后竟要落到这步田地?
  所以,这官司我一定要据理力争,我只想要回该属于我和“前妻”的那些权利,多一点也不要,该是多少就是多少。
  但我是个有一句说一句的人,不管为这事我们受了多少挫折甚至磨难,但一些部门的帮助我还是记得的。开庭后,建设局就和我有过很好的沟通;后来有个女领导在医院打吊针,听说要办我的事了,赶紧拔了针就来了。这些都让我很感动,也让我相信肯定会有好的结局的。
  说来也快,就在前天,我收到了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房管处撤诉了!是我的证据起到作用了吗?
  现在,他们一直很积极主动地为我办理这件事,相信不久,我的“前妻”就能享受她该享受的权利了。这一年多来,我们家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但这次是真的有希望了!
 于是,我又可以毫无负担地继续我的“为人民服务”了,看到他们露出满意的笑,想想自己的家也有了着落,那是最幸福的感觉。
    
  主持人的话
  这是一个名为“旁听”的栏目,特别推出“听你的官司故事”。或许你的故事特别坎坷,或许你的故事特别感人,或许你的故事给人启迪。一个故事,一段人生。心情热线:85113675,你的故事,有我在听。